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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婚嫁禁忌

 

1.   安床時,要把床置放正位,忌與桌子衣櫥或任何物件的尖角相對。

 

2.   結婚當天,誰也不能接近或觸碰新床,直到晚上新人就寢。

 

3.   結婚日,新娘出門時,姑嫂不能相送要迴避。(=孤,嫂=掃,同音)

 

4.   新娘出嫁衣服忌有口袋,以免帶走娘家財物。

 

5.   生肖屬虎者,不能觀禮及進新房。

 

6.   在迎娶途中,如禮車和別人的禮車相遇,叫“喜沖喜”,可以燃放鞭炮或由各方媒人交換花朵,據說可化解不祥。

 

7.   新娘當天,在未就寢之前不能躺下,不然會有一年到晚都病倒床上的意思。

 

8.   新婚4個月內不可參加任何婚喪喜慶禮及在外過夜。

 

9.   忌於鬼月完婚,即農曆七月。

 

10. 忌於農曆六月完婚,有半月妻的意思。

 

11. 新娘子小心,不要踏到新郎鞋,會有羞夫之意。

 

12. 婚禮當天,不管天氣有多熱,都不可以煽扇子,不然會有拆散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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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vi 軒新娘秘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